如雪的小脚非常软,软若无骨这个词正适合形容她的小脚。陈宇感受到,她的小脚一点臭味都没有,反而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陈宇那是越捏越喜欢,越捏越顺手。
被陈宇这一按,宁如雪的小脸就像是苹果一样红,她低着头,不敢让陈宇看出来。在古代,小脚关乎女人的贞洁,到了现代,虽然没有这么严重,但也不是一般男人能够触碰的。她也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让陈宇碰自己的小脚的。
她也是看出来了,要是自己不主动,指望陈宇主动,那估计要等到下辈子了。第一次见陈宇的时候,她就对陈宇有种慕名的好感。
或许是一见钟情,也或许是见色起意,反正她就是喜欢上陈宇了。从那以后,她开始给自己创造机会接近陈宇,就这样,一步步地,她和陈宇的关系越来越亲近。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她对陈宇的好感越来越强烈,这次她才决定舍身饲狼。
当然,以她对陈宇的了解,至少现在,陈宇是不会夺了她的身子的。毕竟有自己老爸在,给陈宇几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做。
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准,宁如雪早就隐隐感觉出陈宇并非池中之物,她才下定这个决心倒追陈宇。不过陈宇的举动是,不主动,不拒绝,那自己只能加大筹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