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颇具规模的部落已经被阿祀尔喝了个遍,但他愣是连随身的弯刀都没拔出来过一次——除了在宴会上表演之外,整个儿就是一个天天开宴会、不思进取的二世祖。
“兴哥叔叔……已经多少天了?”日上三竿,阿祀尔才刚刚睡醒,而他身上还弥漫着浓重的酒气,他从褥子上坐起来,看向了抱着双臂站在门口的兴哥。
“还差两天,就是三个月整了。”兴哥撩开营帐的门帘。
阿祀尔揉了揉眼睛,用盆里的清水慢慢洗漱——胡部的水资源还是比较稀有的,但阿祀尔身上始终都保持着十几年年盛国生活给他留下的痕迹,每天起床都必须要收拾的干净利落,而直到他洗漱完毕、穿戴整齐之后才走出营帐:“看来是到日子了。”
兴哥也跟着点点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这一刻总算来了。”
阿祀尔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扭了扭自己的肩膀:“让人传信给那十四个部落的酋长,就说我阿祀尔要在这儿邀请他们参加宴会——顺便儿把那日松、赛罕……他们叫过来。”
这位年轻的巫勒台吉一口气报上来二十个名字,都是跟随他这支队伍里最强壮稳重的勇士,他这三个月内可不只是做个酗酒的贵族子弟。
十四支部落的生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