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和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老张见面,向他请教是否可以为洁儿和于木举行冥婚。
老张听了以后就懵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严肃的说道:“冥婚,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糟粕,新中国建立后就基本上杜绝了这种臭名昭著的陋习。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会再举行这种无聊的仪式了,因为这是劳民伤财,而且毫无意义的。我不明白你一个大学生,思想觉悟怎么这么落后呢?”
我被这位老人家指责的满脸通红,想不出一句辩解的话来,只能低头不语。
“这是一份关于冥婚的资料,你好好研读一下,就知道为什么我们称之为陋习了,真不明白年纪轻轻的思想怎么这么封建!”老张一边继续给我做着思想工作,一边把一份资料递给了我。
我恭恭敬敬的伸出双手把资料接了过来,然后认真的起来,以下是这份资料的节选:
冥婚: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