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矿主 > 正文 第六八四章 垄断与反垄断
  “这个协会当初牵头制定的沪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沪海多家金店在对所售黄金、铂金产品进行定价时,均不允许超过协会所约定 “中间价”的正负2或正负3。”
    “按说既然制定了这样的细则,那么就应该按照这种细则来实施才对。而且这个所谓的中间价,应该和国际金价或者国内金价接轨才对。不过凤祥珠宝、周福珠宝等金店的“今日金价”既不是沪海黄金交易所的当日金价、更不是当日的国际金价。这意味着,凤祥珠宝等金店几乎不必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企业所销售的每克黄金都覆盖了其成本,如果在基准价上有所上浮,无论上浮多少,都是生产的利润,这个模式,代表着他即使不做加工,直接把他的原料卖给消费者,也能赚钱而这种盈利模式对消费者很不公平,有业内人士表示,售出一件黄金首饰,除了争取加工费还可以赚取一笔原材料的利润,这好比消费者买了一台家电、厂商还要额外赚取消费者铁矿石或钢铁的利润一样。”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该细则早已被发改委禁止,但是在寡头垄断且各寡头实力相当的情况下,尤其是几大珠宝公司在协会人事上的高度渗透,该协会自成立以来,就是沪海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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