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阿辉,吃软饭也挺得心应手的。”宋霁耀给二叔斟茶时,也不忘逗一逗他。
宋霁辉扬了扬眉毛,“还行吧,每天就早上遛狗,等吃午饭,下午遛狗,等吃晚饭,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过去了。”口气是不以为意的,说完,看向边上的宋霁虹,“Rainbow,吨吨可比宋怀衍听话。”
“对对对,他现在是最招人烦的时候。”
“等到十七八岁,也招人烦。”开口的是大哥,说得肯定就是他家大女儿了,叛逆期的孩子,看什么都不顺眼,什么都听不进去。
宋世荣抿了口茶,放下,“我的想法是,千岛湖的新酒店还有民宿,先交给你去做。之前,我和大哥商量过,要么你去香港,但是,实际上,海外业务还是霁耀做的更好。集团,最后还是要交到你们三个手上。一直以来,Rainbow在集团总部做的很好,霁耀在海外也干得很好,就剩你一个,”他叹了口气,说着埋怨的话,语气里倒是宠溺,“以前你自己说,只想生活简单点,家里也没逼你。现在,换了个老婆,你自己考虑吧。人家那么能干,你总不能真就在家里养狗。”
从书房出来时,宋霁辉感觉到自己的衣袖被拉扯,回过头,是二姐面带笑意,“听说,你在千岛湖边上建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