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涧微微叹气,现在才明白,其是戎玖有些时候早就展现出他不是普通人的一面。
比如掉落的东西,戎玖出手就能抓住。
没有钥匙,他能开门开锁。
四楼的出租房他能徒手爬上去。
家里一切都会修,不管是电脑冰箱,还是水电阀门。
体力超级好,睡四个小时他能保持充沛体力工作二十小时。
跑五公里和运动员一样的速度。
徒手攀岩,真人射击游戏,他玩得比谁都好。
那时候只想我老公真牛,就没多琢磨为什么。只认为他是体校毕业的,自然体力好一些。
现在才懂,他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这些对他来说太简单了。
“你不该这么想,你该琢磨你老公是万能的,所以你什么都不用做,有我在,万事大吉!”
明涧赞同,也就因为戎玖是万能的,明涧被惯的啥都不会。别说做饭这种高难度的事情,擦个地板他都能把地板泡了。客厅和鱼塘似得。
“别离开我。”
明涧站住了,扯了扯戎玖得大衣领子。
有些撒娇的看着他。
“我被你惯的啥都不会做,你离开我我活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