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捡的?”刘所要不是自制力还算不错,估计后面还会跟一句“给我说说,我也去捡一条。”
慕远表情一如既往的淡定,道:“街上。”
嗯!这个回答,很科学。
刘所不想再问了,他觉得自己再问下去会傻掉。
其实慕远本人也挺绝望啊,自己总不能说拿了三分之一的三等功去买了条二哈吧?这就太二了。
对于一个以单位为家的人来说,买条二哈做宠物是不能被理解的,你凭什么在单位上养狗?呃,不仅是狗,猫也不行!
可如果是捡来的,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这是有爱心呢,不忍心看到这条狗狗流浪街头!
“要不贴个寻狗启示?让狗主人来认领?”一旁围观的刘夏自认为给出了一个政治正确的建议。
慕远认真的道:“怎么能叫寻狗启事?应该叫寻狗主人启事。”
“那就……寻狗主人启事?”刘夏喃喃说道,总觉得这话似乎有点问题。
慕远道:“而且,就算要贴这样的启事,也不能把狗的照片贴上去。”
“为什么?”这次刘夏就不解了,要说刚才那话,逻辑上确实应该是寻狗主人,可现在不贴照片,哪还搞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