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逮了。
当然,能如此迅速地抓获嫌疑人,也是基于两方面的因素。
第一,群众报案及时,发现抢劫立刻打了110报警。
第二,案发地点距离公安驻地并不是很远,大丰区刑警大队用了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现场。
当然,最核心的一点,还是因为慕远提前摸清了嫌疑人逃离现场的方式,并联系处警单位实施抓捕。
要是时间再往后拖延一下,等嫌疑人下了出租车,要再把人找出来就难了。
在大部分的案件中,不是警察到现场的时间不及时,也不是嫌疑人有多狡猾,而是嫌疑人跑得太快……
试想一下,嫌疑人逃的时候根本不用去考虑路线问题,而警察却要在地形复杂的城市中把嫌疑人的逃窜路线找出来,谁的速度更快就可想而知了。
而这次慕远利用小毛的速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未费多大的功夫,就跟踪到了嫌疑人的行踪,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或许在别人看来,这次能如此迅速破案,与嫌疑人逃跑得不够利索有关系,但实际上不管嫌疑人如何逃窜,最终都难逃法网。
就在慕远放下手机的瞬间。
“慕队威武!指导我分局快速侦破一起抢劫杀人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