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洪荒魔神志 > 正文 第10章 烈火真人
    等高歌再次出现在众人眼前时,一群人差点没认出来。一身崭新的武士长袍,背负一柄古朴长剑,往哪里一站,好一个英俊不凡的美少年。看的一群人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燕凌霜也露出一副吃惊的模样。
    看到众人的表现,高歌心里暗自得意道:“哥要的就是这效果”。
    高歌之所以喜欢剑仙,就是因为他帅。相比其他职业,剑仙是所有职业中最飘逸灵动的。特别是在学会御剑飞行之后,简直是帅的一塌糊涂。
    前世高歌曾无数次梦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像游戏中那样御剑飞行九天之上。这一世,自己终于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自己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如果不轰轰烈烈的活一会,怎么对得起自己这大好性命。
    高歌对自己这身装备很满意,有时候甚至在想,当初老爸老妈给自己起名字的时候怎么不叫高富帅,只有这名字才能体现出自己的英俊和不凡。
    朵儿拉着麟儿跑过来,一脸羡慕的说道:“哥哥,你在哪里找来的新衣服,好漂亮啊”。
    高歌义正言辞的纠正道:“哥哥这叫帅,不叫漂亮,你们两个给我记住了,不然以后没有漂亮衣服穿”。
    一听到漂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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