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我立刻起身穿衣服,一边穿一边对公输说:“你在家里等我一下,我去楼下的银行取些钱出来,我们有很多小东西要买,总不能刷卡。”
“取钱”公输脸上浮起了好奇之色,“我跟你一起去。”
“真不用,不远的就在楼下。”
我连连拒绝,我可不想再顶着异样的眼光让人围观。
“我想每时每刻都看到你,一刻都不想分开。”公输也起身开始穿衣服,“且我要在这里生活,就必须熟悉这里的规则,我可不想事事都要依赖我的女人。”
这是男人的尊严,我懂。
最后我硬着头皮再次跟穿着白袍子公输出了门。
银行,排队。
我跟公输手牵着手,眼里全是对方,讲真,跟公输在一起我全身的细胞都是快乐的,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热恋,看着他除了快乐就是兴奋。
一点也不像跟王千鹤在一起的时候一潭死水,也不像跟冉启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别扭,知道十年后会离婚,一眼看到了结局。
“砰”
一声熟悉的枪响穿透耳膜,有人大喊,“抢劫了。”
“砰”
又一声枪响,先前震惊的人们开始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