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城市里活了二十五年,头一回碰到银行抢劫,是不是针对我和公输的暂且不提,但是,尼玛,劫匪也撤的太快了吧,前后没用上两分钟就撤了。
劫匪一走,慌乱的人群纷纷往外跑,我也要拉着公输回家,这地方真是没法呆了。
公输却拦住我,说:“在这里等一会儿吧,那些人手里拿着的暗器挺有意思。”
不愧是古代出名的军工专家,专研劲儿上来我阻止不了,在警察还没来的时候公输就把墙上所有的弹孔摸了个遍。
劫匪走了不到五分钟,警车呼啸而至,驱散人群,拉起警戒,将目击者召集一处,依次录口供。
我把公输拉回来说:“警察都很多疑,你要是对枪表现的太热心他们会怀疑你的。”
公输点点头,望向一个拿小本子录口供的警察,抿嘴一笑,在我耳边说:“你说秧歌用她那张脸嫁祸你是凶手,那么只要找出秧歌,把她扔到警察面前,你的嫌疑就洗清了,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这个理。
“那我会找出秧歌,决不让你受冤枉。”公输说完就走到一个指挥现场的警官面前,正色道:“我要求单独录口供。”
警长忙的焦头烂额,这会貌似还有人给添乱,他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