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肯定会被拍出来。这也是为什么熊掌特别受欢迎的原因,经常使用,肉质特别的香。
当那只熊离我只有四五米的时候,眼看就要抓到我了,我还是在使劲的开着枪,那只熊已经被我打得没法看了,但是那只熊依然是在不断的咆哮,并且抬起了那巨大的熊掌,我时候我已经不打算移动脚步了,跑我也跑不了,大不了赌一把,如果输了我就任命了,但是当那只熊刚刚将熊掌举起的时候,龙大哥突然出现了。
龙大哥出现的非常是时候,龙大哥并不是简单的出现的,而是飞踢向了那只熊,我看到龙大哥的一只脚正好踹在了熊的脖子上,正是这一脚,那只熊就被龙大哥踹倒了,当龙大哥落到地上之后,马上就拉着我跑开了。
对于龙大哥这一脚,我是相当吃惊的,因为实在是太厉害了,那只熊的重量绝对超过三百斤,能够一脚将一只三百斤往上的大熊给踹倒,那需要多么大的力气可想而知。
“龙大哥,为什么不趁机击毙那只熊?这样我们不是就能够一劳永逸了吗?”
我很想知道龙大哥为什么在将那只熊踹倒之后不再熊的脑袋上打上几枪,这样就直接将那只熊击毙了,我们也就省事了。
“那只熊已经发疯了,恐怕我根本没有机会开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