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前。
穿着一身色西装的郑志远,正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
这件衣服,当然不是他自己的。他刚刚越狱,身上的自然也是一套囚服,橙色外套配上短衬衫,很显眼。
不过,他也知道这种衣服很显眼,恐怕随便碰到一个路人,只要是看过昨天夜里的新闻,就一定会联想到逃犯。
平时安稳生活的人,别说逃犯了,连小偷其实都见不着几个,面对他这个杀人犯、越狱犯能冷静处事,那才是让人奇怪的事情。
为了不引起骚乱。
所以他在潜伏着的生活,偷偷打晕了一个男人,抢走了他的衣服、钱包、身份证等等的一切用品。
甚至于,在最后,他也是快刀斩乱麻地生生闷死了这个倒霉的路人。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在乎其他人的生命了。
“应该是从杀了方伟开始的吧”他一边想着,一边用看牲畜的眼光看着旁边经过他的人。
有一点杨业想错了。
现在的郑志远,的确已经疯狂地不把人命当回事儿了,但是他现在还是有一些属于他自己“逻辑”。
在他的逻辑里,自己的仇人,是必须要死的这里说的,可不是说方家,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