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用力捏住一个人的手腕,他痛哼一声,松开了手,我立马拿过他的棒球棒然后对着前面一排就挥了过去。
以前我打架,怕伤人赔钱,所以下手很轻,但我现在基本上都是抱着杀了别人的心来动手的,所以基本不放水。
有几个人被我砸中了脑袋,路都站不稳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一路抢夺他们的棒球棒,然后只伤他们,绝对不下狠手,这帮人也只是受人办事,而且看样子还年轻,丢了性命可就不好了。
王凯峰见这样的情况,立马让所有人都下来了,他似乎有些慌了神,坐在车上喝水喘气,一副快死了的样子。
虽然都是些乌合之众,但是数量上优势的确存在,好多次被打了软肋,让我受了不少伤了,再这样下去只会两败俱伤。
这毕竟是拿武器的,即使力气不大,也有杀伤力。
我这人有个习惯,明人不装暗逼,我该装时就装,不装时就怂。
我呸了一声,然后做了个起跑,像是要朝他们冲过去,那帮人知道我力气猛,都躲了开来。
我暗笑一声,骂了句煞笔们再见,然后就朝学校跑去。
他们愣了好一阵才发现上当了,骂着娘朝我冲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