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遗址二里头文化层中发现2件石戈,援扁平,锋锐利,有棱脊,援后端有穿。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则出土有铜戈,通长32.5厘米、援长20.8厘米、宽3.8-4.8厘米、内宽3.9厘米。直援曲内无阑,援中起脊,援面由脊向刃斜抹而下,到近刃处又凸起增厚,形成一道沟。刃与锋较锋利,援略宽于内,援内交接处呈直角。内中有穿,穿援之间有安秘痕。内后端铸有凸起云纹,制作很精。尚书甘誓有“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的记载,说明战车已用于作战,车上成员有左、右、御的区分。夏王对作战人员有强制性的军纪约束和奖惩规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据今所见夏朝的铜镞有的和石、骨、蚌镞相似,如堰师二里头遗址出有扁叶形和断面梯形、三棱尖戈也是新型的兵器。
孔甲时期,军制留存史料很少,但有限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表明,它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夏朝脱胎于氏族社会的部落联盟,掌握国家政权的夏后氏只是众多部落中力量最强大者,处于天下“共王”的地位。与其共主政体相适应,夏后氏建立以奴隶主贵族为骨干、平民为基础的国家军队。作战时,夏王根据需要,或征集点接统治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