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仙剑逍遥游 > 正文 第43章 故意伤害未遂案
将“绑架者”绳之以法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更何况“绑架者”不是普通人,俞木桥之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邢学致唯一的解释。
    黄乐对邢学致的做法表示支持,对孟小凡道:“他是弱势的一方,就算是屈服于对方的淫威,听命于对方也没有错。”
    接着黄乐跟孟小凡解释什么是绑架罪,表示虽然无法将“绑架者”送进监狱,但是她会拘传他们,对他们予以警告。
    第二天,黄乐所在的西村派出所拘传俞木桥、雷振天,在俞、雷二人供出曾某后,再拘传曾某及其两个手下。
    经审讯,案件水落石出,虽然他们“绑架”行为打了法律擦边球,法律无法治他们的罪,但是俞木桥涉嫌雇凶伤人,雇凶伤人罪同故意伤害罪,雇主是主犯,具体实施者雷振天是共犯,曾某及其两个手下是从犯。<>雇凶伤人作案动机成立,都已经收了钱,实施了类似绑架的行为,引出了想要伤害的人,只是由于警察黄乐的出现,犯罪嫌疑人及时终止了犯罪行为。
    刑事法律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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