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滴血瞳 > 正文 第六百四十四章 明光铠甲
军队盔甲装备比例比前代有了很大增加。从历朝历代的古典文献当中,可以知道,唐朝的标准是着甲士兵占士兵总数的60。虽然并不是都穿着铁甲,但这个比例比起前面说过的汉代军队着甲比例,还是有很大进步的。
    在开元年间的数额是54万,若足额装备,需要盔甲32.4万副。能够满足这个需求,说明了生产力的发达,时代相近的世界上只有最盛时的东罗马拜占庭帝国军队比唐朝军队人数多,而它们的装备大体上是一样好的。
    在盔甲种类方面,唐六典卷十六提供了资料:“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细鳞甲、四曰文山甲、五曰乌鎚甲、六曰白布甲、七曰皂绢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锁子甲、十有三曰马甲。”在这些盔甲中,不知道布背甲是什么材料制成的。
    盔甲这玩艺,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军事威力的重要保证,所以严禁人民拥有。唐律规定:“诸私禁兵器者,徒一年半。”唐律疏议记载:“私有禁兵器,谓甲、弩、矛、矟、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私造者,各加一等”。甲,谓皮、铁等。具装与甲同。即得阑遗,过三十日不送官者,同私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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