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是贾似道 > 正文 第四十三章 通判
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这其中又有文资、武阶的区别。
    大宋朝的官职中,只有差遣才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的官职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
    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是否在官职前有“差遣”等字。
    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大宋朝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才有具体的实权,并且大多数都是不按照官职管理本部职司的。因此,大宋朝的各级府衙机构中,很多官员即便到了致仕退休的时候说不定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实际职权是些什么,应该做什么又能做什么。
    这就造成了大宋朝极其畸形的臃官冗吏和极其庞大而臃肿的官僚机构。
    通判,又称知事通判。一般是正七品或者从六品的官阶。宋太祖为加强控制地方而在各州、府依照唐制设置通判一职,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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