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一听这话,浓浓的危机感涌上心头:“那个金成书,你不会……对他有意思吧?”
那热情主动的劲儿,端茶递水嘘寒问暖,就差打开房门邀请你晚上去他家过夜了。
庄栖开始摇头,摇一两下还不够,频率越来越快,短短的发梢都要摇得飞起来了。
钱不尽看得哈哈哈地笑,庄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分了,对方好歹算是甲方爸爸,面子还是要给的:“他人挺好。”
就是不够清爽,有点油腻。
所以,金成书是不是喜欢男人,都改变不了庄栖对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事实。
真要论起理想型,自己更喜欢开朗,看上去好相处,最好笑起来也好看的……
庄栖想起阮二少送他蛋糕那天,他吃完所有蛋糕,出门扔包装盒,看到还没走的阮二少,正和他带来的那位朋友在角落里嘀嘀咕咕。
阮二少背对着他,所以看不到正在不远处掀垃圾桶盖的他,二少那位朋友倒是一眼注意到了。
庄栖始终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如影随形。
真的很奇怪,那目光并不会让他感到半点不自在和厌烦,反而透着说不出的亲切,会让人心底不由自主涌上近乎温暖的情绪。
关于这点,庄栖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