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不超过百分三十的剧情的改动,改出一个新的版本,但是没有署名权,这其实对于成熟的编剧来说,这个工作远远比重新谱写剧本容易的多,因为编剧这行当最重要的是创意,而细节与人物情节反而不是最核心的环节,可以套用很多套路。
只要修编好的新剧本版本被电视台或者电影公司收购,那么修编剧本的人就可以按照修改的内容比例,得到百分一至百分之五的收购金,算下来其实没多少(&ren)钱,这也是因为剧本主要是立意远比完善重要的缘故。
在美国就有很多创意枯竭的资深编剧,在职业生涯后期实在是江郎才尽写不出好剧本,就靠着修编剧本为生。
当然听起来很容易,在以有剧本基础上稍微改动,画龙点睛一些就可以赚钱了,其实这确实一个风险极高的工作。
如果运气不好,你花了半个月修编了这部剧本,却依然没有公司愿意购买,那么也就等于这半个月你的心血就白干了。
而另外一方面,更麻烦的在于版权问题,在执行修编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与原剧情卖点雷同,对话模式重复,按照法律,修编的内容只要出现原剧本中出现任何一个小段台词,故事卖点,那么原作者可以以抄袭的名义拒付修编稿,而修编恰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