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万族之尊 > 正文 第二卷 赤焰之潮 第四百六十章 条例
杜绝学员们,通过“倒卖武兵”而设置的条例,更是因为武兵对战力较强的修者,不可能有太大的战力加持效用,大多都只是作为过度装备使用的,而能够考入大秦战争学院的学员,绝大多数又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他们购买武兵的几率,本就小之又小,即使有些囊中羞涩的学员,会选择购买武兵,也绝对只是作为过度使用......而他们在大秦战争学院内,最起码也得待上足足四年时光,绝大多数学员,都是奔着更长年份走的。
    所以,等到他们需要离开学院时,武兵,或者说是其他含有特殊标记的物品,例如灵符、灵气液等一次性快消品,对他们来说,要么早就已经消耗完了,要么就已经与他们的境界实力不相匹配了。
    届时,学员可以到学院官方的典当行,将已经用不上的武兵,或者是其他一些含有特殊标记的物品出售,而学院官方的典当行,则会酌情考虑磨损度与其他因素,给他们一个非常合理的价格。
    至于灵兵、灵宝,为何不被设有特殊标记,则是因为学员们在购买这些物品之后,是需要当着售卖方的面认主,并且会被学院官方监督,是需要被登记在案的,而灵兵、灵宝一旦认主,与购买方达成共鸣,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绑定物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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