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设置即在于,方卓将会让陈进本人而非他名下的公司来持有股权。
这样等到事发之后,公司可以很方便的向他个人追责,而不是和另一家公司扯皮。
关系链条简单直接,处理起来干脆利索。
而且,考虑到法律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公司后续向陈教授投入的资金将会在100万左右。
这份资金的属性不会当作科研资金,只会以某份合同而体现为最终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所完成的“非法占有”。
方卓今天的任务只有一件事,让陈教授以个人名义持有股份。
他重新浏览了一遍合同,确认无误后起身走向会议室。
“方总。”
“方总好。”
会议室里有来自易科的两个人,潘犇和戚赫。
潘犇是从IDG华夏跳槽过来又在美国市场历练过的副总监,戚赫则是易科第一批前往美国市场后因业绩而不断提拔起来的副总监。
方卓对他们两人印象都很深,小潘就不用说了,小戚呢,他当初在易科国内能选入第一批出国的理由是在校期间利用英语角和学姐学妹把口语练得很出色。
这次易科开拓欧洲市场,他点了这两个副总监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