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实际庭审时却没有那么多轮次的质证的原因。
被告方填上更多的人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杰森·布尔的态度。
他似乎非常不愿意这位78号证人以及后续一系列魅魔员工出场作证。
他想尽快把人赶下台!
可被告方没有任何不合规的行为,布鲁克林根本没理由赶人。
“并不是这样,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连忙解释道“他可以证明我当事人确实不知道派对上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受害人为什么光着跑出去。他已经喝多了。”
“虽然他说的没错,喝多了更容易侵犯别人,且自己还不会记得。但当时在场有那么多人,不可能所有人都喝多了吧。”
“而且还有魅魔的员工在,他们当时就在场,为什么不问问他们呢。”
被告律师给出的理由合情合理,且非常充分。
杰森·布尔不甘心地坐下。
布鲁克林点点头,示意继续。
“额……他一连干了十七杯b-52轰炸机。”
78号解释道“b-52轰炸机是一种鸡尾酒,喝法是点燃酒精,一口将火焰与酒液闷掉。b-52轰炸机的酒精度数很高,再加上一口下去能瞬间感受到什么是冰火两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