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这个裁定对己方不利——也很少被律师反驳,是因为现实中的律师不是打过一场官司就就此告别法庭的。
他还需要打n多场官司。申请复议是很得罪人的行为,除非不想干了,或者法官的裁定实在太夸张,否则一般人都不会这么做。
但被告律师显然不在此之列。早在掺和进奥维斯桉之初,他就应该有这是自己接手的最后一起桉件的觉悟了。
因此,被告律师并不怕得罪布鲁克林,布鲁克林的裁定如果太离谱,他会毫不犹疑地申请复议。
“ok。”布鲁克林收起两名证人的材料,将其交给鲍勃,对被告律师说道
“希望我们能尽快见到……”他又瞥了一眼
“歌莉亚女士跟雷欧先生。”被告律师还要说些什么,布鲁克林却已经不理他了。
“特朗科,你又有什么事情?”布鲁克林问道。
“法官阁下,我方申请将被告当事人列为证人。”
“这不可能!”被告律师顾不上利用法院把证人搞过来顺便洗脱‘收买证人’跟‘作伪证’的污名了,直接尖叫出声。
“被告当事人爱德华·诺顿已满20岁,是完全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正常人。”特朗科说道
“而且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