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以
“在座各位都是行政人员,并非专业人士,我们需要专业人士开口说话”为由,给予专研小组与联盟成员平等的权利。
再然后,她以
“女士们,先生们,局势不太乐观,我们需要专业人士的意见”为由,第一次让所谓的
“专业人士”在会上发表意见,提出计划。尽管这个计划没有通过,但也没有完全被否决。
再接着,她以
“我们是行政人员,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提案现在处于关键阶段,现在的局面证明我们这些行政人员已经失败了,为什么不让专业人士试试呢?”为由,将新闻法桉提案的主导权第一次交到专研小组手上。
也是在这一天,开会之前,大家都收到了消息,华府那边,他们的参议员人数不够了。
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参众两院议事有效的法定人数——也就是投票结果有效的法定人数——是本院议员的过半数。
联邦众议院议员人数为435人,而参议院人数为100人,所以只要两院全院大会出席人数众议院超过218人,参议院超过51人就可以被视为议事有效。
换言之,一项提案要想通过,提出者至少要游说109名众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