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 正文 第四章 签约

    刚说完,他就发现葛福宏要杀人的目光。
    他讪讪一笑,乖乖闭上嘴。
    他刚才的话有些过分了,特别是他现在代表的是福隆,却反过来帮陈启明说话,这很容易让老板不爽。
    当然,这并不代表葛福宏不想让陈启明找律师,要坑他。
    这仅仅是一种态度,一种站在公司这边的态度。
    陈启明没想那么多,点了点头,随后又跟葛福宏聊了一下合同的一些细节,比如如果自己的人气达到一定程度,需要更改分成,还有自己的歌曲版权自己拥有优先回购等等问题。
    当然,还有年限,福隆最开始的合同上是七年,经过他一番洽谈,改成了五年。
    谈完后,陈启明跟俩人说了一声后,到楼下的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个律师上来。
    双方把新版合同的细节谈好以后打印了出来,一式三份,陈启明签上自己的名字,福隆这边则盖上公章。
    如此一来,陈启明便正式成为了福隆的艺人了。
    签完字后,葛福宏让陈启明先回家准备两天,两天后来公司,公司会着手为他准备发行唱片。
    当然,陈启明的那首《不潮不用花钱》被选中了,公司会以这首歌为主打,为他制作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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