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 正文 第四章 签约

    同时,按葛福宏的说法,这次为他制作唱片的公司会是自家旗下的唱片公司。
    如此一来,就代表陈启明可以共有这首歌的版权。
    同时,他还获得了两万块的歌曲创作费。
    这个价不是太高,但也比一般新人高。
    在这一点上,福隆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
    PS:台币兑换港币兑换人民币比例为:4.5:1.3:1。
    以后的兑换比例就按照这个,这个比例应该比较接近当时的兑换比例。最新网址: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