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可就糟糕了,而继续推断的话……”
池非迟继续顺着线索分析下去。
对方会选择周末送狗,而在累积的狗达到五六只后,就算疑似放弃作案,也不会提前去往米花中央公园,更没有为了扩大作案范围而选择别的公园,说明那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人只有周末才有空离开那附近,工作地点大概就在米花公园附近,且每天都得上班,工作繁忙。
两人一共得手四五次,才会一次性把狗送到米花中央公园附近的据点,这样一来,可能有五天甚至更多的时间,把四五只狗放在家里,所以对方不可能住在公寓,否则邻居可能会有意见,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偷狗的事就会被发现。
那么,这两个人里,必然有一个人住在一户建住宅里,会把狗暂时藏在家里。
米花公园附近有一个一户建住宅区,散步去到公园里,还用不了十分钟。
在狗主人急着找狗的时候,两人还敢从狗丢失的米花公园附近、把四五只狗送到米花中央公园一带,这两个人肯定有车子作为交通工具。
同时,如果是普通私家车,在遇到交警临时检查时,被发现车子里有四五只狗,就算说是特别喜欢养狗的人家,也容易被怀疑、被记住模样、被联想到偷狗事件,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