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简简单单的结果。
如果警方想要把一个犯罪分子定罪成功,那么就必须要保证在采集罪证的过程必须要合法合规。
不然的话,以港岛律师为了钱喜欢穷追勐打的程度,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众人一段时间的努力白费。
而这些事情,就是为何警队喜欢讲警例,看起来不断向一线警员施压。
甚至领导会做出一些在一线警员看起来非常脑残且不近人情的事情的主要原因。
比如港岛的警察,在行动之前,警员必须要说出那句大名鼎鼎的誓词:
不是势必要你讲话,但是.......成为呈堂证供!
如果警员在执法的时候,稍有不慎,就会被辩方律师抓住把柄,导致法官不采信这份证据。
这些事情一线警员不是不清楚,可是他们不是和检察院乃至于法院打交道的主力,所以了解的事情也是一知半解。
很多人不了解,为什么明明一件在犯罪现场找到拿到的罪证,就因为离开了一会儿视线,就被宣布这个证据遭到了“污染”,导致不能使用。
因为一句“不确定”,就导致证据链没有形成,从而导致对方无罪释放。
这些事情一线警员能不能知道可以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