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社会契约论 > 正文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我们可以把沉默认为默认,把主权者本来可以废弃的法律而并未加以废弃看作是主权者在继续肯定法律有效.主权者的全部意图一经宣布,只要他没有被撤销,就永远都是他的意图.人们何以会那样地尊崇古老的法律?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愿意相信,唯有古代的意志的优越性才能把那些法律保存得如此悠久;如果主权者不是在一直承认这些法律有益的话,他早就会千百次地废除它们了.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切体制良好的国家里,法律不但远没被削弱,反而会不断地获取新的力量的原因;古代的前例使得这些法律日益受人尊敬.反之,凡是法律越古老便越削弱的地方,那就证明了这里不再有立法权,而国家也就不再有生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