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社会契约论 > 正文 第二章 论投票
    从上一章阐述可以看出,处理一般事物的方式就足以确切地标明道德风尚的实际情况以及政治体的健康状态.在大会里人们越是能和衷共济,也即是说人们的意见越是趋于全体一致,则公意也就越占统治地位;反之,冗长的争论、意见的分歧,也就宣告了个别利益占统治地位.当国家的体制中包括有两个或更多的等级时,——例如罗马的贵族与平民,他们的争执即使是在共和国最美好的时期也常常扰乱着人民大会,——则上述这一点似乎不太显著.但是这种例外多半只是外表的而不是内在的;因为这时候由于政治共同体内在的缺陷,可以说是一国之内有了两个国家.这一点对于这两者合起来说虽然不是正确的,但对于它们每一个来说却是正确的.而且实际上,即使是在最动荡的时代,只要元老院不加干涉,人民的投票总是进行得很平静的,并且总是按多数票来表决的;公民们既然只有一种利益,人民也就只有一种意志.可循环到了另一个极端,也会出现全体一致.那就是当公民全都沦为奴役状态,既不再有自由也不再有意志的时候.此时,恐怖和阿谀把投票变为一片喧嚣;人们不再讨论了,人们不是赞颂就是咒骂.罗马皇帝统治下的元老院,其表示意见的可耻方式便是如此.有时候它那做法又是谨慎得荒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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